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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登记的收养有法律效力吗?

添加时间:2024年4月10日 来源: 杭州婚姻律师   http://www.kyhyls.com/

未经登记的收养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依法进行,并且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只有经过登记,收养关系才能成立。未经登记的收养,即使双方达成协议,也不能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此外,未登记的收养可能会导致一系列问题,如继承权、抚养权、监护权等无法得到保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收养关系何时开始生效?

收养关系的生效时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来确定的。一旦满足了法定的收养条件,并且完成了合法的收养程序,收养关系就会开始生效。这意味着从生效之日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就建立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同时,被收养人与原来的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依法解除。

【引用法条】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 第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3. 第十八条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但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除外。”只有在完成法定的收养登记手续后,收养关系才会开始生效,且从登记之日起,相关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就开始产生。

为了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及形成合法的父母子女关系,收养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在相关部门完成登记手续。未经登记的收养不具备法律效力,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纠纷。建议在进行收养时,务必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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