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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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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什么是彩礼?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9年3月20日 来源: 杭州婚姻律师   http://www.kyhyls.com/

  生活中,我们常常听说哪家嫁女儿收了多少彩礼,哪家娶媳妇给了多少聘礼。结婚彩礼在中国是自古以来就有的风俗习惯,那么,什么是彩礼?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有哪些?

  万益律师,新疆克拉玛依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以来,长期保持严谨求实、大胆细致、诚实守信的工作作风,信守言必行、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的人生格律,成功办理了包括民事、经济、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类型的案件,先后为企业、个人提供过法律顾问服务,受到广大用户的好评,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多次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彩礼?

  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在缔结婚姻时男方家向女方家赠送的聘金、礼金。

  我国在对彩礼的范围界定上,主要还是依靠当地的习惯和具体的案例来进行判断的,不能想当然的进行判断。法律上针对彩礼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呢,法官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时怎么处理的呢?在这里,我认为应当要充分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来对案件进行自由裁量。一般来讲,彩礼主要包括:

  (一)根据惯常的习俗,包括在男女双方所给予的彩礼钱,这个钱的数目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主要由媒人向双方传达最后达成的协议,这部分钱,是传统意义上的彩礼钱,一般是一次性给对方多少钱,这就可以划入到彩礼的范围内。

  (二)还有比较突出的就是,男方为女方所购买的金银首饰,这也占了比较大的比重,因此,根据具体案例由决定是否该划入到彩礼的范围中去。

  (三)双方父母所给的见面礼,在很多地方,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四)在订婚及结婚喜宴上所花费的费用,双方的亲属等给予的各种名目的费用,都占有不少的数目。

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

  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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