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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让给父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产被擅自转让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9日 来源: 杭州婚姻律师   http://www.kyhyls.com/

  张博,广州知名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北京市隆安(广州) 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房产转让给父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父母抚养子女长大不容易,父母老了,子女应该要好好赡养父母,在生活中,不少子女赚了钱买了房,会让父母生活的更好,将房产转让给父母,那么,房产转让给父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房产是可以转让的,简单来说,房产转让就是房产的所有权发生转让,房产也是重要的不动产,涉及的资金有可能上百万,所以在进行房产转让时需要提前了解相关的手续和流程,接下来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转让的相关内容吧。


  一、房产转让给父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无锡房屋赠与时一定要采用书面的形式。房屋赠与的当事人要凭原房屋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在此,市民要注意的是,房屋赠与也是要缴税的。




  2、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公证费一般为总房价千分之一。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无锡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


  3、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二、房产转让公证注意事项


  1、没有房地产经营权的单位转让房产,必须委托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房地产交易所代理进行交易。


  2、转让方必须领有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尚末领取房地产证的,不得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


  3、如果房产已作为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房产所有权人未经抵押权人明示同意,不得转让。


  4、房产为数人共同共有的,转让房产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不得擅自转让共有房产。


  5、办理房屋转让合同公证是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财产的保护,在公证机关公证下,公民的私有财产在法律上就会有一个权威的保障和认可,能够有效避免双方在日后的财产纠纷。


  上述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房产转让的相关内容,房产转让给父母,一般是属于房产赠与,双方需要订立房产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然后到房产局办理好房产的过户手续,虽然是转让给父母,但也还是需要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房产被擅自转让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物权法》的物权公示与公信原则,不动产登记簿和房产证书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尽管房产真实状态与公示不一致,但当事人因信赖公示之房屋产权并依此进行交易的,应受法律保护。



  谭女士来电:


  我与莫某于1999年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约定夫妻共有的两栋房屋全部归子女继承。2002年,莫某与何某登记结婚,2008年5月18日,莫某、何某与韦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莫某将房产证上只登记他一人名字的房屋转让给韦某,莫某亦依约将房屋及该房的房产权属证书交付给韦某。请问,该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我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首先,根据《物权法》的物权公示与公信原则,不动产登记簿和房产证书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尽管房产真实状态与公示不一致,但当事人因信赖公示之房屋产权并依此进行交易的,应受法律保护。莫某在处分该房屋时向买受人韦某出示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是莫某一人,并没有登记谭某为所有人或共有人,在此情况下,韦某有理由相信莫某有该房屋的处分权利,韦某属于善意买受人,故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依法有效。


  其次,根据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韦某并未实际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需具备三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至于所签订合同最后能否履行,标的物能否办理物权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谭某关于房屋所有权尚未进行变更登记,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得到支持。


  最后,谭某的权利应如何得到救济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故谭某可向擅自处分其财产的侵权人另行主张赔偿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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