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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解除同居关系吗?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是否需要承担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7日 来源: 杭州婚姻律师   http://www.kyhyls.com/

 张博,广州知名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北京市隆安(广州) 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解除同居关系吗?

  我们知道,按照当前婚姻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夫妻感情破裂,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所以,一些确定关系的男女,以夫妻身份同居后,以为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同样要受限制。


  按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不过,因为我国当前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女方在同居期间怀孕,男方主张解除同居关系,其实不受婚姻法律限制,所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的,去法院起诉时法院会受理。


  但是,同居期间怀孕的子女,出生以后同样享受婚生子女的待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要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男方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后,仍要负担子女抚养义务,并且,男方以解除关系为由拒绝的,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当然,女方怀孕期间被解除同居关系,为照顾妇女、胎儿的利益,男方同样具有一定的照顾义务,进行财产分割时也会因此考虑更有利于女方。


  最后,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解除同居关系后,很多人以为双方从此可以毫无瓜葛,所以女方生下孩子后,男方可能会不愿意抚养,那么将损害对方的利益。如果已经严重伤害女方以及子女的利益,特别是子女的利益,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是否需要承担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

同居的情况在如今是非常的普遍,同居关系不仅有青年男女朋友之间,有的离婚人士找到另一份感情的时候也会和伴侣同居。离婚一方可能会与孩子跟异性以夫妻之名同居,如果说同居中存在非亲生的孩子,那么在解除同居关系后是否需要承担抚养费


我们知道未成年子女有权请求其亲生父母抚养,非婚生子女也是一样,一般来说解决子女抚养的问题可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1、双方可以一起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孩子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额度,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依据有利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判决。


2、两周岁以内的孩子跟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跟随对其有利的一方生活,比如收入水平较高、生活水平较高的一方;


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提出自愿选择跟谁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上述所讲知针对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的抚养义务,如果说同居关系中存在非亲生子女的话,解除同居关系后是不需要承担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出于道义给予生活费也是可以的,法律对此并不禁止。如因非亲生子女索要抚养费发生纠纷的话,通过协商解决不了问题的话建议当事人可以找个同居子女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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