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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夫妻收养孩子需要的手续包含哪些?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5日 来源: 杭州婚姻律师   http://www.kyhyls.com/

  张博,广州知名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北京市隆安(广州) 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成立收养关系的时候,其实对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都是有条件要求的。同时,收养也需要签订书面的协议,这样对当事人利益也是一种保障。那么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如何办理收养手续呢接下来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无子女,既包括未婚无子女,也包括已婚因生理缺陷无子女或者尚未生育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年满三十周岁。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双方同意。

  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收养手续:

  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1、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3、登记: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收养关系产生的效力是怎样的

  养父母以及近亲属与养子女之间产生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从此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消除。正如本条第二款的规定,随着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建立起拟制血亲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也就是说,收养关系的建立,不仅使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消除,而且其效力涉及到养子女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关系的消除。

  法律依据:

  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同时,为了适应一些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意愿和要求,新收养法还扩大了收养协议和办理公证的范围,明确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以上就是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如何办理收养手续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收养人应当无子女,既包括未婚无子女,也包括已婚因生理缺陷无子女或者尚未生育子女。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夫妻收养孩子需要的手续包含哪些?

在很多时候,有些年轻的夫妻会因为自己不想生孩子就会想要去收养孩子来养,又或者是有些想生但却因为自身的身体条件没法生的夫妻也会选择去收养孩子。收养孩子需要一定的条件,但是条件满足之后,还需要有一定的收养手续。那么,夫妻收养孩子需要的手续包含哪些呢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问:我跟我老公结婚七年了,现在都已经有三十多岁了,没有孩子。现在想收养一个孩子,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一般的来说,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的,女方年满三十周岁以上,需收养子女,经人口计生局批准后方可收养。

  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30周岁,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其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第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第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领养孩子需要哪些手续和步骤

  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1.家庭户口簿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

  5.捡拾经过证明

  6.弃婴发现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

  7.市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

  办理国内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如下: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登记程序

  1、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协议

  2、因收养类别较多,程序复杂,条件和所需证件不同。您准备办理何种收养登记,请向有管辖权的县级民政部门咨询

  3、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以上文章就是对夫妻收养孩子的收养手续的全部内容。通过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夫妻之间收养孩子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对此我国的收养法也有规定,而收养孩子的收养手续中也有一定的程序和复杂性。希望上述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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