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律师

-张博

1896992531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没有结婚同居犯什么罪 己婚男与人同居生孩是什么罪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8日 来源: 杭州婚姻律师   http://www.kyhyls.com/

  张博,广州知名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没有结婚同居犯什么罪

没有结婚同居犯什么罪

男女都是没有结婚的情况下,两个人同居的是不犯法的,更不会构成犯罪,所以是不需要承担法律的,如果是非法同居的,可能会构成重婚罪、破坏军婚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1、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2、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

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

有些人对非法同居理解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也许是受到“非法”两个字的影响吧。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来要挟对方,或者向对方索要巨额财产。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男女都是没有结婚的情况下,两个人同居的是不犯法的,更不会构成犯罪,所以是不需要承担法律的,如果是非法同居的,可能会构成重婚罪、破坏军婚罪。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己婚男与人同居生孩是什么罪

己婚男与人同居生孩是什么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已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并且生育子女的,会构成事实的婚姻关系,是可以按重婚罪追究刑事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怎么确定重婚罪管辖权

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

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

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在对“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理解不一,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故由被告人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应指被告人重婚前最初居住地,也即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故由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对管辖权理解的差异易导致同级人民法院互相推诿管辖,既不利于被害人行使自诉权,又不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查明案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已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并且生育子女的,会构成事实的婚姻关系,是可以按重婚罪追究刑事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联系电话:18969925316

全国服务热线

1896992531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