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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下落不明或者不出庭怎么办 婚姻法中感情破裂法律规定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12日 来源: 杭州婚姻律师   http://www.kyhyls.com/

  张博,广州知名离婚律师,现执业于,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被告下落不明或者不出庭怎么办

一、和失踪人离婚只能通过法院判决,不能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协商终止婚姻关系,双方共同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因为婚姻的一方下落不明,所以不能



  一、和失踪人离婚只能通过法院判决,不能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协商终止婚姻关系,双方共同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因为婚姻的一方下落不明,所以不能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但是下落不明的被告缺席开庭,法院还是会判决离婚与否的。


  二、离婚之前是否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答:不需要,同时宣告公民下落不明的,是属于特别程序的案件,只有一审,而和下落不明人离婚的,属于普通民事案件,有两审终审。同时宣告失踪只能由法院判决,人们常有错误地认为公民下落不明要由公安机关宣布。


  三、故意不出庭的,该如何应对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即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四、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和失踪的配偶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然也可以在被告失踪前的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五、配偶下落不明的提起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为:;下落不明不足两年;、;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


  对于第一种情况,由法院查明事实后,在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但是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


  对于第二种情况,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第12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六、配偶下落不明满4年的,是否还需要提离婚诉讼


  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宣告死亡的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申请人可持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次结婚手续。并且可以合法地继承被宣告人的遗产,当然如果日后发现原配偶没有死亡的,遗产要返还。







婚姻法中感情破裂法律规定

认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



  认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家庭暴力;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以下规定与修改后婚姻法或解释冲突的,以新法这准 。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 3 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 1 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 .一方下落不明满 2 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该条款与现行婚姻法相关规定类似。


  13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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